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17]177号)《江苏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23]173号)文件,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毕(结)业时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要求或未修满学分的学生,申请回校重修课程,成绩达到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现将2023年结业换证及学位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总量与学生当前所获专业教学计划内学分总量之差小于22学分(含22)而结业的,具有进行换证补考的资格,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回校重修课程,参加换证考核,换证考核仅限一次;自录取之日起在校修业六年内若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位。现将2023年换证考试及学位补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2023届结业的学生。
(2)2022届、2023届毕业但未取得学位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
1.结业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总量与学生当前所获专业教学计划内学分总量之差小于22学分 (含22)而结业的,可申请返校重修课程,成绩达到要求的,可授予毕业证书。
(2)学生须在结业后一年内申请返校重修并参加考核,考核仅限一次。
(3)在校修读时间、结业至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时间之和不超过6年的,可申请授予学位。
2.毕业未获得学位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位:
(1)毕业时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要求的学生,申请回校重修课程,成绩达到要求。
(2)毕业时因学位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参加相关考试,成绩达到要求。
(3)在校修读时间、毕业至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时间之和不超过6年者。
三、工作流程
1.报名
须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jwxt.just.edu.cn/jwglxt/xtgl/login_slogin.html)中提出返校重修申请、学士学位申请,各学院须认真审核,对学生的重修资格,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此项工作应于10月13日前完成。具体申请流程见《学生申请返校重修课程操作指南》(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处下载)。
2.选课
报名审核通过后,须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选课(选课开放时间预计在2023年10月17日)。
3.毕业审核、学位审核
完成相应的教学安排,缴清相应的学分学费后,由各学院进行毕业、学位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学位。对申请授予学位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院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若不申请补授学位,只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应考试,考试时间预计为10月18日—10月23日,通过后可颁发毕业证。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办事流程完成相关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个参考的学生,与教务处协调做好此次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已领取结业证的学生,换证时需将结业证书退回至教务处教务科,方可领取毕业证。
(三)换证及补授学位的学生在线上填写申请表时需字迹工整,扫描清晰,并上交两张证件照(小二寸)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上交至学校教务处教务科。
(四)学院终审后,需将《江苏科技大学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审批表》,《江苏科技大学补授学士学位审批表》纸质稿上交学校教务处教务科。
(五)本次申请结业换证和补授学士学位的学生请加入“2023江苏科技大学结业换证及补授学位”QQ群,群号“323188142”
附件1.学生申请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位操作手册.docx附件2.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审批表(学生).doc附件3.江苏科技大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江苏科技大学教务处教务科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