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17]177号)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退学”:第四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对符合退学条件的钱红楠等2名本科生做退学处理。
因联系不到本人,《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现以网上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退学决定书》送达。
学生若对学校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公告结束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联系电话:84401067)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江苏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形式送达退学处理决定本科生名单(2人)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退学原因 |
钱红楠 | 172219802117 | 机械电子工程 | 休学超过2年且超过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 |
王越洋 | 182211802229 | 生物工程 | 休学超过2年且超过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