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语委、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8 年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认定结果的通知》(苏教语函〔2018〕1 号),我校被认定为首批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高校。
为贯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省教育厅于去年组织全省100多所高校开展了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与考核活动。经各校自建自评、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后,省厅正式发文公布了首批达标考核合格高校名单。
省厅组织的本次建设达标活动,从“制度建设、宣传普及、文化传承、社会服务”等四个方面,共计10个二级指标,对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细致考核。学校语委办联合教务处、校团委、校工会、人文社科学院、图书馆、学生处、人事处、宣传部等部门,系统制定并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开展了深入的语言文字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将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努力创新实践,引导全校师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不断提升语言文化素养。
(稿件来源:教务处·姚徐、王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