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与实践符合时代发展和学校特色的教育规律及教育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形成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经研究,决定在继2014年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之后,继续开展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南及项目管理

各学院、部门可依据立项参考指南(见附件1),组织申报本次重点课题立项。学校鼓励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共同开展研究和建设实践工作。

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自立项之日起至2016年底止。本次拟立项资助课题23项,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分期划拨。学校对立项课题组织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开题答辩和中期检查通过后分别拨付2万元课题经费;通过结题验收补拨4万元研究建设经费。对不能通过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停拨项目经费或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课题经费。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学院、部门请将以下材料于515日(第11周周五)之前集中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江苏科技大学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课题申请表》(15份)。

《江苏科技大学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课题任务书》(15份)。

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五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申报课题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文、论著目录复印件等(1份,按序装订成册)。

将以上3项材料以课题为单位集中装袋,袋封上贴统一标识。

2学校成立专项评审专家组,对学院、部门推荐的课题进行集中评审,遴选确定校级课题立项

三、相关要求

1.课题立项申报应在充分开展校内外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选题,要紧密跟踪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方向,着力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课题研究与实践内涵应突出体现教育科研的创新性、综合性和成果应用的实践性。课题预期成果影响面大,受益面广,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2.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已立项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建设项目逾期未结题者,以及其他符合学校规定限制情况者,不得再主持课题申报。

3.课题的其他管理事宜,参照《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

本通知可从学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网页之“教务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

1.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课题参考指南

2.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课题申报表

3.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课题任务书

4.材料袋统一标识

教务处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_参考指南.doc附件2_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课题申报表.doc附件3_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课题任务书.doc附件4_申报材料袋封面.doc附件5_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