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张家港校区,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助理教学培养制度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现于本学期初组织开展新一轮青年教师助理教学培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为40周岁以下且高校从教工作经历不足1年的拟定编在教学岗位的新进人员。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于3月27日(第4周周末)以前确定本次助教培养对象,组织填写《江苏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工作计划表》(书面形式,1式1份),向教务处备案。
二、每名助教培养对象一次助教培养活动的持续时间为两学期。培养对象所在教学单位对助教指导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和支持,并就指导教师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也将不定期地通过随访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指导。
三、助教培养活动期满,培养对象所属教学单位在教务处指导下,组建专门考评小组,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考评。考评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教务处聘请委派的考评专家不少于3名。考评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试教听课观摩,考察培养对象课堂教学能力与教学效果。
2.听取培养对象培养活动总结汇报,并就有关细节及教学业务知识、教学工作规范和工作要求掌握情况提问质询。
3.审阅助教工作资料、助教活动总结材料,含《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工作记录册》、《江苏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助理教学培养工作考评表》及其他说明、支持培养活动成效的工作材料。
四、按学校规定,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对考评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培养对象延长助教培养期限1年、调整岗位方向或中止聘约。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