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面启动本学期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

3月10日,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召开学期初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戴跃伟副校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他指出,学校督导活动要高强度地常态化开展,要将合格督查与提高指导紧密结合,要在教学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体现“精准帮扶”,对教学工作薄弱环节和需要提升教学业务水平的青年教师进行重点督查和帮助。

会议由教务处唐玉斌处长主持。教务处副处长王树利通报了本学期校院两级督导工作的工作安排,督导组组长董师润教授就教学督导活动开展的工作思路、原则方向、任务重点等事项做了发言。据悉,学校督导专家的工作内容包括:面向全校各学院(校区),跟踪督查教学工作活动,掌握教育教学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反馈教学状态信息,评价、监控教学工作质量;有重点地帮助、指导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提高教师教学发展水平;检查教学管理情况,分析、研究与教学建设、教风、学风等相关的共性问题,对教学工作的改进方向和具体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学校督导组主要通过听取学院汇报、实地资料抽检、走访座谈、重点或随机听课观摩等方式,对学院、教师及有关部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保障工作效果和质量进行宏观评价和监督。

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仍将结合试行《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进行。学校督导专家将分小组深入各学院,随机抽查任课教师本学期《授课计划》编制和课程备课上课情况、上学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情况、当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学工作质量,以及本学期部分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质量(各项督导抽查量约占任课教师总数的10%左右);全面检查、巡查各类教学活动秩序、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青年教师助教培养、监考教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在各项教学督查工作中形成的评价意见,将直接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的依据,也将作为学校年度考核各学院(校区)教学工作的相关指标得分依据。

根据学校督导工作统一要求,各学院(校区)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试行)》的实施,努力发挥二级学院基层教学督导专家组织的作用,于学期初系统安排、落实本单位的教学督导、检查等教学质量督管工作。同时,切实做好与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的沟通联系和现场检查接待、配合工作,认真听取学校督导组专家的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总体水平。

(稿件来源:教务处 • 姚徐)

教学工作通讯(2016年第02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