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江科大校教〔2018〕11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学校党委《关于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江科大委〔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开展教学建设、实施课程教学的重要组织,其工作目标在于强化质量意识,深化教学改革,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开发与丰富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与教学经验交流,规范教学管理,推进教育创新,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结合实际教学和相关建设工作,培育老中青结合、传帮带优势明显、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第三条 优秀教学团队是指以教学名师、名教授为带头人,以教授、副教授为主体,以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和工程训练中心等为主要建设单位,以课程群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发展目标和良好合作精神,年龄、职称及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业务人员组合。

遴选和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对充分发挥学科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加强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形成教师队伍的团队合力与整体优势,系统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增强学校办学实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 学校对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实施项目管理,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资助。学校从立项建设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提倡和鼓励各学院采取多种措施,自主建设院级优秀教学团队。

第二章 项目建设内容

第五条 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以促进提高学生受益面大的公共、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核心课程的教学质量为主要任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团队人员结构。突出团队带头人的表率作用,建立合理的教学人员梯队,注重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努力提高整体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2.教学工作。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丰富优质教学资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教学工作中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实行完整、有效、常规化的教学质量监控措施,追求优秀的教学效果。

3.课程建设。重视课程体系改革与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建立课程的质量标准,推进课程在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在课程的数字化资源建设、课程国际化和校企合作共建课程、教材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争取各级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规划教材成果。

4.教学与学术研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把教研和教改成果运用到实际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积极争取并承担各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深入开展学术研究,积极推进科研成果向教学能力的转化。

第三章 立项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教学组织,应能够反映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培养特色,并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结构优化。团队组织是在长期的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形成的、成员在5人及以上,相对稳定;团队协作氛围好,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培养成效显著。

教学团队申报主体应是以某一教学组织如系、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或工程训练中心等承担某一课程(群)或专业主干系列课程教学任务为主要职能的相关全体人员的组合。

2.整体素质高。团队成员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和优良的专业素质,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开拓创新,整体优势突显。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3.带头人能力强。团队带头人为正高级职称,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能力,从事本科一线教学,教学水平高;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团队建设,注重提升团队教学、科研整体实力。

4.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教学密切跟踪相关行业发展与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重视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实践创新的能力。在教学工作中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常规化的教学质量监控措施。

主要教授课程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教改示范课程称号或进行过校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立项建设(含在建),且团队成员的督导听课评价、学生评教、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优良。

5.教研成果丰富。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深入研究创新人才培养与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要求,以理论指导实践,将教研成果应用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团队成员完成或在研多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6.教材建设富有成效。高度重视教材建设,积极编写并出版过高水平教材或配套辅助教材,能够及时反映当代国内外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高水平的新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工作实践检验效果显著。教材评价选用机制规范,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7.团队建设思路明确。团队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具有明确清晰的建设思路与规划。

第四章 项目过程管理

第七条 学院依据推荐条件,按照择优遴选、重在建设、有利示范的原则,组织落实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立项申报表》、《江苏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和支撑材料。学院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教务处组织项目立项评审组,对学院申报的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根据学校确定的立项限额择优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建设时间为2年,学校对每个项目资助建设经费3万元,分阶段拨付。

第九条 项目立项后,项目组成员及有关方面应严格履行相应职责,努力实现既定建设目标。建设项目实行学校、所属学院、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制度。校级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院级管理工作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负责;项目的实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教务处依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对批准立项的优秀团队建设项目提供专项经费支持,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组织项目验收,开展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

2.所属学院应将建设项目纳入本单位教学总体工作计划,对项目资金使用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为项目的研究、实践提供必要条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协调项目组内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进度,负责项目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按教务处要求,每年度提交项目建设阶段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主持完成预期建设任务。

第十条 教学团队应在项目建设中期接受学校组织的现场评估检查。评估检查组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开展建设工作、无明显建设成效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者可向学校提议撤销项目立项,取消经费支持。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期满后,学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依据立项时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建设项目进行结题评估和验收。对未达到建设目标、评估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结余经费不得再继续使用,且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立项和教学奖励。

对获选省、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的项目,学校将进行奖励,并对其进一步的建设工作给予政策与经费支持。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江苏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江科大校教〔2008184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科大校(2018)11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