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专业分流与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江科大校〔2025〕85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本科生专业分流与第二批转专业工作,有关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转专业
(1)选拔转专业:修读完成所在专业教学计划必修课的一年级学生可申请选拔转专业。
(2)专长转专业: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入相关理工科专业。
(3)退役士兵转专业:应征入伍后退役复学的学生(一、二年级),可申请转入学校认定的专业。
(4)专业调整转专业:因专业类(专业)调整或停办等,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一、二年级)。
(5)助学转专业:不符合1—3类别,但经领导小组认定,确有学业困难,无法胜任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一、二年级),可转入其他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在校学习时间未满一学期,或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纪受处分的学生。
(3)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专转本等专业的学生不可以转专业。
(4)在校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的学生。
(5)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2.专业分流
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均应申请招生专业类内相关专业参与专业分流,学生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申请流程
1.申请选拔转专业、申请专业分流的学生登录学校门户网站,点击“教务系统”模块,在线填报专业志愿(相关操作详见附件1),转专业可填报2个转专业志愿并排序,专业分流须填报类内所有专业并排序(如专业志愿填写不全则视为服从专业调剂)。
2.申请其他类别转专业的学生采取线下申请的方式,个人申请材料(附件2、3、4、5)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经审核后统一提交教务部教务科。
三、集中受理时间与咨询电话
本次转专业、专业分流集中受理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3日。
学生如有疑问,可向相关学院或教务部咨询:相关专业信息请咨询各学院(咨询邮箱见附件6);相关转专业政策咨询请联系学校教务部教务科陈老师,联系电话:84401084。
四、录取
转专业、大类分流录取工作将于7月中下旬进行。转专业专业志愿优先于大类分流专业志愿录取。同时申请转专业和专业分流的学生,若被转专业录取,则不参与专业分流;若转专业未成功,则继续参与专业分流。
录取结果经校专业分流与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教务部网站予以公示3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五、相关注意事项
1.不受理张家港校区和镇江校区间转专业申请。
2.学生根据《2026年专业分流及第二批转专业计划》(附件7),自主填报专业志愿。各学院应加强学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指导,并提醒学生结合自身专业认知、学习基础和兴趣特长等作出谨慎选择,专业志愿一经学校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3.录取结果发布后,各学院需做好学生学籍等相关材料的转出和转入工作。同时,各专业学院对转入学生,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认定政策办理已修课程的成绩认定,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后续课业。
附件:1.专业分流及转专业学生操作说明
2.专长转专业审批表
3.退役士兵转专业审批表
4.专业调整转专业审批表
5.助学转专业审批表
6.江苏科技大学专业分流与转专业工作各学院联系方式
7.江苏科技大学2026年专业分流及第二批转专业计划
附件6:江苏科技大学专业分流与转专业工作各学院联系方式.doc
附件7:江苏科技大学2026年专业分流及第二次转专业计划.pdf
江苏科技大学教务部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