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督导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张家港校区:

开展校、院教学督导活动是有效实施教学质量过程管理的主要措施,对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根据《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文件精神,现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活动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校区)做好相关接待、协助和配合工作,并同时自主计划、开展好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督管工作。

一、工作任务

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面向全校各学院(校区),跟踪督查教学工作活动,掌握教育教学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反馈教学状态信息,评价、监控教学工作质量;有重点地帮助、指导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提高教师教学发展水平;检查教学管理情况,分析、研究与教学建设、教风、学风等相关的共性问题,对教学工作的改进方向和具体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工作内容

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制度及《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试行)》、《江苏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开展教学督查和指导工作。重点对以下方面的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与评价(本学期“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检查要点”参见附4)。

1)理论课程教学工作质量,含教师备课、教学秩序、教学效果、作业答疑、考核与成绩评定、教学资料归档等教学环节。

2)实验教学工作质量,含实验室和指导教师教学任务落实、教学组织、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成绩评定及教学资料归档等教学环节。

3)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重点督查指导教师教学过程工作质量。

4)考试考务工作质量,重点督查教师监考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5)学院教学组织管理工作质量,重点督查基层教学单位教研活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组织落实,教学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6)相关部门、单位教学管理、保障与服务工作质量。

三、工作方式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作为校级教学质量督导和教学工作咨询机构,在分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通过听取学院汇报、实地资料抽检、走访座谈、重点或随机听课观摩等方式,对学院、教师及有关部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保障工作效果和质量进行宏观评价和监督。

本学期面向教师开展的教学督导,将结合试行《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进行。观摩听课申报教学质量奖的任课教师,随机抽查全校10%左右的理论课上课教师,以及部分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监考教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也列为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在各项教学督查工作中形成的评价意见,将直接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的依据,也将作为学校年度考核各学院(校区)教学工作的相关指标得分依据。

各学院(校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试行)》的实施,充分发挥二级学院(校区)教学督导专家组织的作用,于学期初系统安排、落实好本单位的教学督导、检查等教学质量督管工作。同时,切实做好与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的沟通联系和现场检查接待、配合工作(学校督导专家组督导对口学院分组名单另行发布),认真听取学校督导组专家的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总体水平。

本通知文件及附件可从学校“综合信息服务网页”之“教务公告”栏中下载。

特此通知。

2015年3月30日

附件1_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doc附件2_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试行).doc附件3_江苏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doc附件4_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检查要点(试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