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振凯等18人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结业标准;刘乃斌等6人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达到结业标准,且又未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许鹏程等11人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马明杨同学逾期2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17]177号) 第七章退学第三十八条相关条款,以上36名学生已达到退学条件。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已研究决定,给予鲍振凯等36名同学退学处理,拟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现将这36名同学的退学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请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8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止。若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实事求是。
联系地址:长山校区行政楼232-1室
联系电话:0511—84402380
江苏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