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17]177号)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退学”:第七款“逾期2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无正当事由的”,学校对符合退学条件的邹心怡等2名本科生做退学处理。
《退学决定书》已寄出,同时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同《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
学生若对学校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时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联系电话:84401067)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江苏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形式送达退学处理决定本科生名单(2人)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退学原因 |
邹心怡 | 182210409119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超过2周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黄星宇 | 192210804310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超过2周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