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校内遴选工作的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5]5号),江苏省教育厅将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遴选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各相关学院、中心应积极组织本次申报,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推选出申报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单位,请各学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三)实践教育中心。
二、申报条件及名额
2015年申报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的条件为:(1)已经获得校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或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之一;(2)符合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5﹞5号)文件中必须具备条件。申报名额为2个,每学院限报1个中心。
三、遴选材料
(一)《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附件2),请各学院、中心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申报表。
(二) 网站材料
申报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需建设专门的网站。网站建设要求从立项申报、过程管理、阶段性成果展示、总结验收等方面系统考虑。网站要实现与江苏科技大学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对接。
申报阶段要求网站信息包括:立项申报材料、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学校及实验教学与实践教学中心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项目论证报告、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实验(实训)项目和实验(实训)课程信息等内容。
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要求采用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形式,图文并茂,便于校内外网上评议专家了解中心的环境与设备全貌。
四、时间安排
(一)4月24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申报表》纸质稿(标准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和电子稿(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4月28日前,学校组织中心申报现场答辩,结合网站建设情况,由专家反馈评审意见,遴选出拟推荐申报的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并公示。遴选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4月29日—5月5日,各中心按照评审意见完善材料。
(四)5月6日—13日,完成网上报送。
(五)5月14日前,申报材料报至省教育厅
联系人:李增利;联系电话:84448782,85611691;
联系人电子箱地址:840190136@qq.com
教务处

                                                                                  2015年3月31日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doc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_2015_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