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于本学年起正式施行

9月16日,学校召开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会议。戴跃伟副校长、教务处领导及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从会上获悉,在上学期预先试行的基础上,从本学年起,《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正式施行。

《合格标准》适用于从事普通本科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对理论课、实验课、教学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主要教学工作活动,提出了23项基本合格要求。学校督导专家组以教师每学期承担的课程教学任务为检查对象,在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教学环节的实施特点,采取审阅教学文档资料、随堂听课、教学现场观摩,以及向教学班学生直接走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依据《合格标准》要求按预先随机确定的名单进行抽查。《合格标准》的实施,对完善教学质量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职责和要求,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引导教师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督导专家组工作会上,教务处多位分管领导、督导组组长董师润教授分别就上半年教学督导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并以《合格标准》正式实施为主线,对本学期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部安排和部署。戴跃伟副校长做重要讲话,他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对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和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期望和要求。

稿件来源:王树利·姚徐

教学工作通讯(2015年第16期).doc